1低空空域的概念
按照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空域分类标准,低空空域属于除了A类(高空管制空域)、B、C类(塔台管制空域)及D类(机场管制地带)等公共运输航空主要使用的空域,以及特殊用途空域(如军航训练空域、限制区、空中禁区和危险区)之外的所有空域,通常又可以按照限制等级和服务类型可细分为E、F、G类空域。
目前,我国的空域结构包括绝对管制区、中低空管制区、进近管制区和机场管制区以及军事训练活动区。我国现阶段暂定低空空域为真高l000m以下的区域,国家空管部门的相关专家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提出了将低空空域划设为管制空域、监视空域、报告空域,初步形成了我国低空空域结构框架。
从国际民航组织的空域分类标准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低空空域主要用于通用航空活动。通用航空的活动区域是指通用航空进行作业用的空间,分为机场区域、飞行区域和作业区域。机场区域是指通用航空飞机离场起飞、进入航线和进场着陆及本次活动所需的地面和空间。作业区域是指通用航空飞机根据业务的需要,在指定位置进行通用航空作业的区域。飞行区域是指通用航空飞机按计划调机、返回、或进行其他活动的飞行区域,飞行区域可分为水平区域和垂直区域。水平区域主要集中在各类自然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比如用于工业、农业、林业、渔业、矿业、海洋监测、航空摄影、物探、遥感测绘、旅游观光等方面的通用航空活动。通用航空在垂直区域的飞行高度在相对高度3000米以下。
2低空空域管理运行的组织结构
空中交通管理体制是指空中交通管理系统的组织和管理及组织制度。通用航空活动通常在距离地面2000以下的低空空域活动(军事、警务、海关缉私飞行和公共航空运输飞行除外)。但是由于空域管制,我国的低空空域长期未能开放飞行,这直接制约着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2009年l0月17日,中国民航局局长李家祥正式向西安航空基地蒲城通用航空产业园授牌,标志着该园区成为中国唯一的通航产业试点园,困扰中国通用航空产业数十年的低空空域开放问题率先在地处内陆的陕西找到了破冰之道。
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正处在试点阶段,根据通用航空产业园、东方通用航空公司塘沽基地和相关空管部门的实际运行情况,以及吸取国外低空空域管理的先进经验,我国的低空空域管理由低空空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低空空域分类标准和低空空域飞行保障服务三部分构成。其中,低空空域飞行保障服务包括通信、导航、监视、气象、情报服务和飞行服务站,而飞行服务站的服务范围包括飞行前计划、标准天气讲解、简短讲解、展望讲解、飞行计划、飞行中天气讲解、区域预报、航站预报、高空风温预报、飞行中咨询和飞行员报告等部分。